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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依申请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1-01-15 09:00     来源:信息公开指南      作者: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获取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请填写《南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到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窗口领取,也可以在本局网站下载获取。
     一、受理机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策法规科

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嘉宾路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及传真:0771-5530489 

通信地址:广西南宁市嘉宾路1号

邮政编码:530028

电子邮箱地址:sjwzcfgk@163.com

二、受理方式

(一)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提出申请:

1.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填写好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互联网发送到本局电子邮箱或通过“在线依申请公开”渠道提交。申请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明资料的复印件,重大信息或敏感信息还需验核证明材料原件。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明资料的复印件,重大信息或敏感信息还需验核证明材料原件。

3.当面申请。本局一般不受理口头申请。如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申请人可以口头申请,受理机关代为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必须亲自签名或者盖章予以确认。“申请人”在受理点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应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申请人”委托他人或组织提出申请的,应同时出示委托人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申请人”的委托书原件并提交委托书复印件。

(二)《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三、答复

(一)答复期限

本局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局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二)答复形式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形式应当根据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根据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依照《条例》规定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抄录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答复时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分析。

四、办理流程

详见《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

五、说明

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本局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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